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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终于看到的一线希望《新动物法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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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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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7-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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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6-18 09: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制来自凤凰网和CCTV网

    内地首部动物保护法基本完成 虐动物致死负刑责2009年06月15日 14:06

    强调“动物福利”的重要性

    据该法的建议稿—— 虐待动物致死责任人将负刑责

    本报讯(记者魏佳)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

    如果该法获得通过,像陕西汉中大规模扑杀动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向记者透露了此消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的撰写工作于去年12月开始,由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牵头,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全国多所高校学者参与写作。撰写工作开始时,曾引起诸多媒体关注。

    昨日,常纪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按照计划,建议稿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组织专家研讨,年底将讨论定稿上报相关部门,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

    此外,常纪文表示,参与建议稿写作的大部分法学专家正在撰写一本系统的《动物保护法学》教程,以此让更多的人树立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动物福利”的概念。

    专家观点

    伤害动物将被处罚

    对于近期的“汉中打狗”事件,专家指出,虽然是以防疫为名打狗,但这是对动物福利的侵害,而且打狗过程中会伤害主人的利益和情感,也引发社会上诸多动物保护人士的不满。

    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现有法律受保护动物有限

    据了解,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并没有考虑“动物福利”问题,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

    常纪文说,对此现状,建议稿中着重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也就是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

    陕西汉中近3万狗被杀 学者呼吁为动物福利立法2009年06月09日 11:17中国新闻网
    “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公民患流感,肯定是采取有效的隔离并积极治疗。狂犬病的传染速度和危险性与当前的流感相比要小得多,对于没有攻击性的狗和看护好的狗,即便携带病毒,也应该是治疗,而不是将其杀死。现在,屠刀伸向了没有确定携带病毒的狗!”西安红石榴伴侣动物救助中心的蒋宏女士对记者说。

    学者“诊断”寻求社会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随着时间的推移,打狗行动出现扩大化。

    疫情重灾区之一的洋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凡是家养犬5月底前一律自觉送到社区,由社区捕杀队统一进行捕杀和尸体处理,凡阻挡灭犬和藏匿犬只的将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再养犬只。

    “我们山里人平时出门干农活,让狗看家很放心,待它也像家里人一样。现在为了完成任务残忍地把它处死,全家人都难受得很。”汉中洋县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干部组织起来的打狗队,挨家搜查,见狗就杀,不少狗即使打过了狂犬疫苗,也被强行拉出处理。

    “ 狂犬病疫情严重如果是事实,那么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卫生防疫法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无可厚非。”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表示,但是,政府日常就应该加强犬类的管理,等到情况失控才紧急处理,这就造成了许多养狗者的痛苦。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把握平衡原则,尽最大努力在社会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合理界限。

    姬亚平认为:“毕竟狗是个人财产,公民面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应当付出代价。不过考虑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大范围捕杀来实现防治疫情的目的?对流浪狗采取非常措施可以理解支持,但对那些有主人且本可以通过严格检疫、限制活动范围等方式实现管理的狗采取非常措施,政府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就值得思考。可见当地政府行政行为把握尺度的水平还不够高。”

    保护“狗权”须撑一把动物福利法的大伞

    “犬类无罪,人类义务”。面对汉中大规模屠狗,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认为,全国各地政府出面捕杀狗的事件一再发生,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此外政府和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也至关重要。

    “ 这些被捕杀的宠物是无辜的,我国虽然还没有对驯养动物进行全面保护的法律,但目前我国对家养动物检疫防疫的法律规定还是有的。之所以出现狂犬病,是因为饲主没有尽到对所饲养伴侣动物的防疫义务,政府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关于伴侣动物登记、年检制度、防疫制度执行不彻底造成的。”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一位资深警官表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从被丢弃的流浪动物以及养犬者的角度进行限制,而对动物繁殖买卖的源头即宠物饲养场和宠物商店,几乎没有实际的管理控制。流浪动物由谁来负责解决?留置场所的设置及引导流浪动物的出路在哪?都只能待将来一步步去解决。

    去年年底,中国首家动物保护法研究机构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孙江主任正在起草《伴侣动物的法律保护(建议稿)》。该建议稿中,对伴侣动物的禁限养与禁限养区,强制免疫制度登记、年审、注销制度,收容机构,伴侣动物死亡程序等问题都做出了详细说明。

    “ 汉中屠狗事件中很多网友称要保护的"狗权",就指的是动物福利。而且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动物福利层面立法的缺失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孙江说,很多国家把动物保护法称为动物福利法。动物福利法的理念是尊重生命,善待动物,不虐待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虐待动物及使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都为很多国家所严厉禁止。动物福利立法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目前世界超过2/3的国家都把动物福利当作法律保护的客体,中国应当积极主动弥补动物福利立法的空白。(本报记者台建林本报实习生 宋飞鸿)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将出台宠物饲养条例 虐待动物者将受制裁2006年09月04日 07:19虐待动物者将受法规制裁

    记者昨日获悉,今后城市宠物饲养管理、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及因此造成的纠纷将可能形成法律规范。

    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使解决宠物伤人问题有了法律依据,但仍没有此方面单独的法律法规。

    日前,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对“城市宠物饲养管理相关法律”进行了专题立项研究。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王森表示,中心将花一年多时间研究城市宠物饲养管理等,为制定相关法规提供依据,虐待动物将有相应的处罚办法。

    同时,王森称:“目前我国法律没有针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上的明确认可。在使用网络下载各种电子产品的合法性、网络霸王条款等问题也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该中心将就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及有关其法律保护、纠纷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范、调整。”

    据了解,研究的结果会转交给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将会以此为参考形成法律法规。(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王禁)

    汉中“屠狗风波”调查:对狗放任管理致人与狗两败俱伤2009年06月11日 16:53新华网 7位网友发表评论人狗“两伤”责任在人 养狗行为亟待规范

    新华网西安6月11日专电题:人狗“两伤”责任在人 养狗行为亟待规范--陕西汉中“屠狗风波”调查

    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梁爱平

    今年3月以来,陕西省汉中市暴发狂犬病疫情,截至6月9日,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伤,这一数字目前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随后,当地政府部门为控制疫情,捕杀了三万多只狗,这一措施又遭到众多爱狗人士的激烈批评,使汉中一度陷入“屠狗风波”的舆论漩涡。

    记者近日在汉中市调查发现,传统上对狗放任自流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养狗行为不规范,以及对养狗行为管理不到位,不仅让群众付出了生命代价、造成人与狗两败俱伤的局面,还让政府部门陷入尴尬、备受拷问。

    狂犬病夺走11条人命

    虽然被狗咬的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汉中市洋县城建局女干部张会兰对此仍耿耿于怀:“4月21日下午5点多,我吃完晚饭在县城北环路散步,见到一只狗慢慢从对面走过来,突然咬了我的左腿。这时我又看见一位被狗咬伤的中年男子,还有一名被咬伤的孩子,我们三人一起打车赶到县疾控中心打疫苗。没想到这里已经来了许多人,都是被那只狗咬伤的。”

    洋县县城所在地洋州镇党委书记陈友忠告诉记者,那天是他组织人把狗打死的。那只狗一连串咬了23人。令人奇怪的是,咬的竟然都是左腿。

    在汉中,狗咬人的事件屡有发生。6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汉中市区的汉台区疾控中心接种诊所,看到在20多分钟时间里,就有七八名被狗咬伤的人前来注射狂犬疫苗。

    据汉中市防控狂犬病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今年三月份以来,狂犬病疫情在汉中市西乡、洋县、城固、汉台、勉县等五县区暴发流行,截至6月9日,全市已经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伤。

    据介绍,11名死者全是农民,其中8人被狗咬伤后没有注射疫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唐青告诉记者,2008年全国2373例狂犬病死亡病例中,大部分在农村。人一旦患上狂犬病,死亡率很高。犬只免疫和被犬咬伤者及时免疫,本是防止人患狂犬病的两道屏障。而在广大农村,犬只免疫率低、农民被咬伤后接种疫苗率低,这使狗严重威胁着农村群众的生命。北京每年被狗咬伤的有20万人,可死亡病例很少,就是因为狗和人都打防疫针。

    记者从汉中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此次疫情发生前,汉中市对狗的免疫属于自愿免疫。2008年全市犬只总量约37万只,免疫犬的数量只有4万只。而这4万只中,还有3万多只属于老疫区强制免疫范围,自愿免疫的只有8000多只,免疫率不足3%。疫情发生后,汉中市决定为所有犬只强制免疫,目前接受免疫的犬只已近32万只。

    “屠狗”让汉中陷入尴尬

    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汉中市从5月23日以来,在全市展开狂犬病疫情专项防控工作。具体工作围绕预防、免疫、捕杀三方面开展。

    在有四名患者死亡的洋县,也进行了紧急部署。洋县县委书记党振清介绍,县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发布的《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将死亡患者所在的三个镇,即戚氏镇、黄金峡镇以及县城所在地洋州镇划定为疫区,并对这三个疫区镇境内的所有犬只,以及全县的流浪犬、未拴犬进行捕杀。全县原有犬只30284只,现在还有2万多只。

    党振清说,他没有想到,为防控疫情、保卫群众生命,依据法律和惯例采取的捕杀措施,会让他们陷入尴尬境地。

    洋县打狗的视频很快出现在网络上,一些网友发文称洋县已成为“全国第一无犬县”。记者也观看了那段视频,屠狗场面血腥而残忍。这段视频立即引起网民们铺天盖地的激烈批评。党振清告诉记者,有人将他的手机号码公布在网络上。每天都有上千个电话、四五百个短信对他谴责辱骂。

    批评不仅来自外界,还来自辖区的群众。记者6月4日来到洋县谢村镇六陵渡村的一间诊所,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有人在发泄不满。70多岁的袁明进指着老伴说,狗被打死之后,老伴都气病了。老伴特别喜欢这只狗,以前有人出150元要买走都没卖,结果却被打死了。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谢鑫博士说,陕西省汉中市近日因为“屠狗风波”陷入了全国舆论的漩涡。人与狗朝夕相处,会产生深厚的感情,失去狗时,会像失去朋友一样悲伤。因此应该将扑杀狗与扑杀鸡、猪等养殖业动物区分开来。面对疫情对狗捕杀,应慎重决策。

    杨耕身:全城杀狗能使百姓观念进步吗2009年06月04日 09:27新京报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刘亮程文章《狗这一辈子》中的这段话,正好拿来感叹陕西洋县屠狗事件。

    在黑龙江黑河市没有练成的“打狗棍法”,洋县不费力地就悟出来了。在那张流传于几乎所有媒体的打狗图片上,五名精壮男子手持长棒追撵一只土狗的情形,让人有幸目睹该县打狗技法之专业与精湛。不过,他们似乎真的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愿。洋县县委书记日前公开表示,“无犬县”的说法纯属谣传,全县剩狗至少有2万余只。而对舆论的关注,该书记认为是因为“洋县老百姓好事,事情发展最后以讹传讹。”

    到底还是将责任推给了洋县百姓。这就像在说到“打狗是为了防疫”,而洋县之所以成为狂犬病重灾区,该名县委书记同样指出的,“老百姓思想观念落后、防范意识不强是这次狗患形成的主要原因”。疫病的责任便这样被狗与百姓分领了去。但如果狂犬病的宿主在狗,于是狗便要被“从肉体上消灭之”,那么如果深层原因终于追至百姓观念及意识不强,是否也该追究百姓的责任呢?我真是有点不敢往下想了。

    当然我没有理由认定洋县真的会向百姓追责。但是打狗也好,指责百姓也好,其中有一个逻辑是不约而同的,那便是自始至终,没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丁点责任。难道真是这样吗?据悉,洋县已拿出了100多万元治理狗患。但为何没有治理得好,以致不得不全城屠狗?洋县自称此前已经给予养狗群众打狂犬疫苗50%补贴,并拿出专项资金买拴狗铁链,但百姓为何仍然“观念落后”,难道大棒就能使百姓观念进步?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屠狗战果赫赫之下,百姓观念却似乎越发“落后”了,以致“好事”起来。

    如何调和人狗矛盾,以及如何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当地政府部门必然处于舆论风暴的中心。固然,穷县防疫的现实,需要被关注到。但到任何时候,这都不是可以粗暴屠狗的理由。那虽是一条条狗命,却也值得珍惜。因为作为人类最古老的朋友之一,人与狗并非存在着天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一项好的公共政策,或加倍细致的工作方式,是能够调和人与狗的矛盾的,亦是更能使防疫常态化的。这同样关乎着政府品格。

    □杨耕身(媒体人)

    李继彦:株连思维不除还会重演见狗杀狗2009年05月25日 15:07新民晚报

    近日,黑龙江黑河市政府颁布了“见狗杀狗”的“杀狗令”。迫于舆论压力,黑河市政府又解散了打狗队,暂缓“见狗杀狗”禁令。

    在政府出台“杀狗令”的种种动机中,官方解释很难以服众。据黑河相关部门指出,这一政策的制定依据的是《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2006年修订版)。但黑龙江省的规定里面对于捕杀犬只有明确前提:“凡无证无牌犬、未按规定免疫的犬、散放犬、狂犬和患狂犬病的其它动物应一律捕杀”,并没有说所有的狗都必须捕杀。

    政府虽然暂缓“杀狗令”,但是,株连思维的阴影并没有从市民心中消除。

    其实,杀狗动机也与某些领导的政绩冲动脱不了干系。我们时常见到,在“唯政绩论”的执政思维下,因少数人影响“市容市貌”,会对所有小商小贩进行暴力驱赶。何况狗乎?

    这样的株连思维,并不少见:一家舞厅失火,全城娱乐场所停业整顿;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学生罚跪……动不动就搞“一刀切”,下禁令,“一人有病,全家吃药”,株连思维的结果,在满足一些人政绩冲动的同时,难免会伤及无辜。

    因此,我认为,解散打狗队只是一种形式,消除株连思维和懒政思维才是根本。株连思维一日不除,类似“见狗杀狗”的闹剧还会重演。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10-2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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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勋章柯基宝贝秀勋章

    发表于 2009-6-18 09: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狗的朋友,快来顶贴啊。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3-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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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6-18 09: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那些打狗的人怎么下得了手。。。心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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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6-18 11: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只不过能够直立行走,比狗狗幸运的是脑容量大了一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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